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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嘟~為了某伊寫的哈哈~希望喜歡哦>/////<

(嘟嘟真的豪可愛阿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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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暻秀的花店開在市中心的地段上,

因為為人和善、形象清新,所以大致上生意還算可以。

傍晚,外頭下著滂沱大雨,都暻秀在送完隔壁黃媽離開後,看著外頭的雨勢並嘆了口氣。

雨落得愈來越大,像是急著將回憶一一給喚醒,

他只能拍拍自己的頭,讓自己清醒清醒。

呵,他本來就沒資格再去回憶不是嗎?

一個人走在黑暗的街頭,路燈微微的照在他身上,

也任由著雨滴侵蝕著他的身體。

只有那人知道.....他一向怕黑的....。

他帶著溼答答的身體回到了住處,

無力的用鑰匙轉動大門,冰冷的掌心突然感到一股溫熱。

他強忍著將落下的淚水,奮力的甩開了那人的手,

關了門,無力的癱坐在地上....放棄似的,讓淚水直直落下..

都暻秀知道,金鐘仁他...回來了...。

有人說,緣分過了就很難再找回來了,這是十七歲的都暻秀在書上看到的一句話。

緣分....這讓都暻秀不自覺得看向後頭睡得正香的金鐘仁,

然後又撐起了心型嘴唇,釋懷的對著那人笑了笑....

不,我相信,我們是不會分開的..。

夏天的炎熱,吱吱的蟬鳴,

都暻秀還記得,

高三那年的高考前幾週,

在讀書館奮力與書拉繩的他和一旁為他搧風的金鐘仁...

回憶,就像是巧克力一樣,一口苦澀,一口甜蜜。

唉,真捨不得不將它給吃完吶。

如果你問:金鐘仁是誰?

他們也許會告訴你〝就家世很好,跳舞很帥的人阿!〞

是阿,那時的他,

雖然是個只要看到書就會昏昏欲睡的小夥子,但因為家世好、又有帥氣的臉龐,

校草的封號配給他,絕不為過。

但如果是問都暻秀是誰的話,

大家也許會思考個幾分鐘,然後答說:就常常跟在金鐘仁後頭的人,沒特別的印象。

也對,他本來就是個淡漠且又討厭人群的人,所以那時身邊的朋友也少的用手指頭就數的起來了。

而唯一讓都暻秀感到委屈的是,

明明是他金鐘仁成天跟著我,怎麼我會是他的小跟班呢?

都暻秀從床上坐起,因為冷汗而濕了一片的衣服令他感到不適,

他摸了摸額頭,一股熱燙傳入於他的掌心。

啊,發燒了......

他為自己倒了一杯水,接著服下了感冒藥後便又倒進了棉被窩裡。

回憶....又將他拉回十七歲...。

夏日的豔陽帶來了些訊息,跳舞室裡的男孩隨著音樂律動著,模樣帥氣,

而舞室外女生們的尖叫聲也不惶多讓的,將音樂聲一一蓋過了。

但在裡頭的都暻秀卻毫無興趣,直直因為冷氣太強而打著盹兒。

金鐘仁也不以為意......

看著那已快沉沉睡去的都暻秀,眼神散發出的溫柔波光...

那..可是都暻秀專有的.....

只見金鐘仁將穿在身上的外套脫下並蓋在都暻秀身上,深怕讓他著涼,

然後接著,又隨著音樂開始舞動著..

黃昏時刻,豔陽漸漸落下,讓世界彷彿換上了另一張畫布般,

金莎色的顏料不平均的在天空上漫步,那是都暻秀最喜歡的景色。

 「阿秀,黃昏了」

因為突然被叫醒,還不適應那剛出現的光亮,小手揉揉著不習慣的大眼,模樣可愛

稍微不注意,那隻厚實的大手已經開始蹂躪著他的頭了「手拿開,都是汗。」對於金鐘仁的舉動,

讓一向有潔癖的都暻秀一直不習慣,但誰叫金鐘仁喜歡?所以也拿他沒辦法。

「阿秀別這樣嘛,走吧。」金鐘仁的語氣帶點撒嬌,因為他知道,他的阿秀,一向最拗不過他的撒嬌。

 

夢裡,男孩笑著伸出手對他說:走吧

他快步的走向男孩,接住那厚實的手,緊緊抓住。

摁,走吧。

 

夕陽灑在他倆身上,模樣美好,令人稱羨。

 *

夜晚的雨持續肆虐著,他翻身側躺在床上,試著讓自己舒坦一些,

突然感到身前的一股暖流將自己團團包圍,然後又隨之消失,

一睜眼,卻發現什麼沒有。

是幻覺吧....?

 

他記得,以前他的鐘仁一向喜歡將他側抱入懷。

他的鐘仁,總是喜歡用自己的下巴靠在他的肩上。

也因為這股甜蜜,兩人足以度過了幾個寒風雪月。

 

現在的他,只能用自己的雙臂環抱自己,勉強的讓自己索取到少許溫暖

眼淚一滴一滴的落在短T上,倔強的咬住雙唇不讓哭聲發出

 

都暻秀,你根本連想起他的資格都沒有,不是嗎?

 

 

─有你擁我入懷,哪怕是夢魘吃夢,都能消失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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