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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LOFTER同步更新,估計不會很長,算是給興興哥的生賀。

因為懶癌末末末期,想必更到十月應該是能更完的!

頭回發先捎個兩章上來,

給各位小主試試水溫,小主們輕點打(逃

 

#0


他天性執拗自傲難相處,

自命清高從不把人放眼裡。

他天性本是風流家,

卻一頭栽入感情深淵裡。

誰都沒欠誰,只是自個兒願意受罪罷了。

 

#1

不在乎。


凌晨零點三十分。

大雨還是無止境的下著,

雨絲像是要衝破玻璃似的盡情拍打著,

聲音也伴隨著響雷一同把他給吵醒了。

他是從書桌上醒來的,前頭筆電還閃著警示燈,

螢幕早已進入休眠狀態。

旁邊還散著一張張的散稿,

上頭還佈了幾隻色鉛筆。

再往旁邊一睄,昨晚沒吃完的泡麵還浸著竹筷子一同杵在那兒。

“咦興—咦興—來短訊囉——”

忽然來了一記人聲把正呆滯的他給嚇著了。

諒是被他遺棄在千層畫紙中的其中一層的手機,

鈴聲還是上週回老鹿家姪子給他錄上的。

他倒是也不急著去瞧瞧,

只是站起來伸伸懶腰做伸展。

然後把那碗有些發酸的泡麵拿去廚餘。

走到了廚房卻傳來陣陣的酸臭味,

他聞著尋找來源處,原來是洗碗巢的碗筷已經堆了五天。

整整五天。

對了,他這才想起。

他那被他摧殘了四年多處處為他設想收尾做飯打掃的男朋友已經跟他分手了,五天。

張藝興這才匆忙地麻利地走到散稿面前蹲下翻找自己收集身影。

一摁開訊息區,原本以為是吳亦凡反悔的道歉簡訊,

結果只是召床伴一夜兩千的垃圾簡訊。

他撇撇了嘴。

反正又不是他的錯。


實則上,張藝興從不承認自己的錯誤。

就連死攤在眼前他也硬要讓它變成沒錯的。

他偏執,他不願意面對現實。

他聳聳肩,反正他又不在乎。

他本來就是這類迂腐之人了

他又不是沒承認。


#2

說他迂腐他頹盡一切。

誰又知道他犧牲奠祭了什麼。


攝像頭緩緩的切入到了大宅裡頭。

茶几上,相框上印著的是他和父母的合照。

接下來便是他堅決的聲響落下。

“我就是要跟他在一起,無論您答應不答應。”

父親就坐在那,神態依然從容。

他就跪在那兒,

目光對上了正在默默擦淚的母親。

這是他第一次踩著不放,

倔強的他不肯像父親低頭,

這是他第一次想好好的守住一段感情。

只見兩人僵持了不足一個小時,

父親就拿起茶杯,上書房去了。

父親只淡淡的說了句。

“你想愛一個男人,可以。我就當沒你這個兒子吧。”

他一向驕縱不願受任何委屈的。

那回兒之後,他便把衣服收一收外加畫具塞一箱,

行李箱一拖,就這樣離開了生長護蔭他二十年的家。

當他花了一個小時多用走的到吳亦凡租處時,

他攀著吳亦凡窩在他的懷裡只管哭。

吳亦凡知道他心高氣傲又任性,

只當他和家裡人鬧脾氣,

也就哄著他。

卻沒猜想到張藝興是傾盡他一生優渥來換這段情。

而如今他倆掰了,

張藝興也不曾想回到那個家。

他發過誓,

他就算餓死橫死街頭,

他也不會回去的。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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